法律分析:
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罚是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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