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费由原告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规定被告在限定时间内交纳诉讼费,否则视为撤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时,应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由原告、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时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用,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
法律分析
在向诉讼时,要由原告根据《诉讼花费交纳办法》限定,向预交案件受理花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能够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最后根据审理结果,由败诉方来最终承受该案件的诉讼花费。
也就是说起诉费是由原告先行垫付,但是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如果被告败诉,那么可以收回垫付的诉讼费。的诉讼费会在开庭前限时交纳,未在限定时间内交纳的,视为撤诉。
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拓展延伸
诉讼费用分摊责任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用的分摊责任是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而被告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具体分摊责任的原则包括事实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能力等因素。在具体案件中,会根据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争议金额、诉讼请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用的分摊责任。因此,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了解相关规定,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并遵守的决定。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需预交案件受理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败诉时,原告可收回垫付的诉讼费。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诉讼费用的分摊责任,包括事实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能力等因素。当事人应了解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并遵守的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