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强制执行期限一般是六个月。执行期间是六个月,如果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这六个月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即由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实现,此类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一、结案了钱还没还怎么办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二、办理执行案件的期限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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