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是违约金数额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超过30%的则可以认定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整、予以适当减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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