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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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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赁合同是在强制执行前形成,那么租赁合同的效力就应该优先于查封的权利,租客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租赁合同是在强制执行后形成的,执行的效力优于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搬怎么办

租房到期不搬的处理方法如下:

1、房屋租赁到期房客不搬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起诉。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合同上租赁期限前3个月向房东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进行续约。

2、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到立案庭起诉,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由查封存在房内的货物。

3、起诉还房款、迟延给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搬离租屋、给付超期租住的租金。

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当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如果因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而这种损失已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4、有些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并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继续向承租人收取房租。这实际上是承诺了租赁期的延长,而不能称承租人违约。但这种延长的租赁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易于产生纠纷。因此,如双方都愿意续约,应重新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5、如果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由于某种原因,确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承租人以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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