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行为定性,可能判处罪或者开设赌场罪。网上代理涉及开设赌场罪可能性较大。若涉及开设赌场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若涉及罪,则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
(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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