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了侵权责任优先原则。根据法律责任的类型,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侵权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因此,侵权行为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但在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被侵权人的损失时,应当先承担侵权责任,即用民事责任优先原则来解决这类责任竞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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