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但是以下费用可以例外处理:
1、个人名义的住宿费、火车票、飞机票,这些是抬头必须是个人的,可以报销,做管理费用-差旅费。
2、以个人名义办的手机话费(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通讯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
3、以个人名义办的租金(这些可以报销,以公司福利费的形式报销,等于员工收入了房租补贴,涉及到个税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开具的,应当开具普通,不得开具专用:
(一)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免税货物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