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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摊面积法律规定,商品房公摊面积是谁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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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公摊面积法律规定

商品房公摊面积法律规定如下:

1.7层以下住宅的公摊率是7%—12%;

2.7层—11层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

3.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

4.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

二、商品房公摊面积是谁提出的

商品房公摊面积是开发商提出的。开发商在房子交付之前,都要由房管部门的专业测绘机构,对房子的建筑面积和实用面积进行整体的测量,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就是公摊系数,每套房子再根据这个系数进行公摊面积的计算。报房管部门审核后用于办理产权证。这是通常的做法。

如果购房者对房屋的公摊面积有异议,只能向相关房产测绘部门请求重新的测绘鉴定,这并非是由开发商说了算的。下列空间不得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1.作为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

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三、商品房公摊面积允许私自侵占吗

商品房公摊面积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公摊面积是不允许私自侵占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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