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按协商、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给予补偿、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分割。离婚时需协商一致,不能歧视妇女,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有补偿义务,要照顾无过错方利益。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按以下原则分割: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财产分割,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得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该得到较少的财产份额。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益。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根据财产情况,应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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