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和再审是对已生效民事判决的一种法律途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或原审提出申诉,请求再审处理;同时也可以向人民申请法律监督。申诉案件经审查后,或认为判决确有错误时,可重新审判或提起抗诉。如果申诉被驳回,申诉人可以继续向上一级或申诉。最终,上级或认定申诉无理时,将驳回申诉。
法律分析
可以进行申诉,再审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的规定和第14条规定:“人民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规定,你咨询的问题:一是可以就生效的民事判决向上级或原审人民提出申诉,二是可以请求人民对关于你与邻居因为宅基地纠纷案件的民事审判活动有权进行法律监督,即可以向申诉,请求行使法律监督权。
人民收到申诉案件以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人民认为原来的判决、裁定确实有错误的,应当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对案件重新进行审判。人民收到申诉案件以后,也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申诉的案件有错误可能的,应当决定立案复查;复查以后仍然认为原判决、裁定确实有错误,需要纠正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抗诉。人民或者人民认为原判的案件正确,申诉无理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依然坚持申诉的,书面通知驳回申诉。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或者人民继续申诉,上一级人民或者人民经审查仍然认为申诉无理的,可以给予驳回申诉。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或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同时,人民也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因此,您可以就生效的民事判决向上级或原审人民提出申诉,也可以向申诉,请求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和人民在收到申诉案件后,会认真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进行审判或立案复查。如果申诉被驳回,您仍然不服,可以继续向上一级人民或人民申诉。最终,上级或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驳回申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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