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海庄园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一、综合服务
1、 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 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3、 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主要内容备份,供业主查询。
4、 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5、 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6、 在公共区域显着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设立专门接待业主的固定场所,24小时受理业主来访来电、咨询、报修、投诉和处理突发事件。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15分钟内、其它报修4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建立报修、投诉台帐,报修服务24小时内回访,投诉3个工作日内回复。
7、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8、 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9、 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协助业主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提起诉讼。
10、 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1、 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2、 每年集中进行1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发放率85%以上。
13、 每年向业主公布或报告一次年度公共服务收支情况,试用酬金制服务。
14、 每单元设置规范统一的通告栏。小区显着位置设置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15、 每年组织3到4次便民服务活动。
16、 建立项目月服务质量检查制度,每月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1次检查讲评(以月评报告形式进行公示)。
17、 使用专业物业服务软件系统对业主基本信息、物业基础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收费记录进行管理。
18、 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险和公众责任险。
19、 重要节日对小区进行节日美化装饰。
集中清运垃圾1次,保洁车外观整洁,清运垃圾不遗洒。3 小区公共清洁区域(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查2次,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小区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4 楼内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2次,每日清拖1次,楼内无堆积物,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无卫生死角。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日擦拭1次。窗户沟槽、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拭1次,无积尘。灯具每日除尘1次,玻璃内面、闭门器每月擦拭1次。5 电梯轿厢每日擦拭2次,巡查2次,有污迹及时清理。6 小区公共照明设施每季清洁1次,灯具底座有宠物尿渍等污渍应及时清洁。宣传栏每天清洁1次。7 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投放药物事先有公告,投药点有明显标识。8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雨雪天晴1日内,主路、干路无积水、积雪、积冰。(北京市气象局预报的特殊等级天气情况,以最短时间清扫完毕)9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九、 绿化养护1 绿化充分,无裸露土地。2 树木生长健壮,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树冠完整、美观,修剪适当,主侧枝分布匀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死树和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为害不明显。树木缺株在2%以下,树木无钉栓、捆绑现象。3 绿篱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造型美观,基本无死株和干枯枝,有虫株率在2%以下。草坪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修剪及时整齐美观,叶色正常,无杂草。宿根花卉管理及时,花期长,花色正,无明显缺株。4 绿地整洁,无杂树,无堆物堆料、等现象。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绿化生产垃圾及时清运。
十、 停车服务1 有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和方案。2 引导进出小区车辆有序通行。3 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有交通标志。4 小区内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对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同时发放临时出入卡。5 机动车停放有序,24小时有专人巡查,同时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6 地下停车库照明、给排水、通风等系统正常运行,各类指示标识清晰。7 交通设施(道闸、挡车器材、交通标识)能正常使用。8 停车场地面每日清扫1次。地下停车场地面(含车位地面)每周清拖1次。挡车器、标识线每天清拖1次。
十一、装饰装修服务1 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制度。2 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装修服务协议,告知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3 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进行登记。4 装修期间,每天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有巡查记录。发现改变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违规拆改共用管线、消防设施等行为,及时劝阻,情况严重的要发书面通知,拒不整改的,应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同时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5 装修巡查应专人负责,明确巡查项目、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了解物业的基本情况,有巡查记录。6 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问题严重的应报告主管部门。同时,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7 指定装修垃圾存放点,装修垃圾及时集中清运、不外溢。装修垃圾存放点集中设置。
十二、 水景观管理1 水景观开启时间明确公示。2 喷水季每日巡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需要维修的在3日内修复。3 喷水季每日清洁1次水面,每年定期清洁池底2次,有防止滋生蚊蝇的管理措施。4 水景观设有安全警示标志。5 水下用电设施设备、线路要有防漏电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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