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服务制度
1、 家庭医生是指对服务对象实行全面的、连续的、有效的、及时的和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和照顾的新型医生。
2、 由于特殊原因家庭医生不能出诊时,应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的其它医生出诊。
3、 因年迈、体弱、产后等不便需在家康复、治疗者,在家属或本人同意下,医护人员按需安排出诊。
4、 对70岁以上的老人、患慢性病病人、康复期病人或合同服务签约的居民,社区医护人员根据需要和预约上门巡诊,了解病人一般状况、用药效果、康复情况,指导其饮食、治疗与康复方法。
5、 医务人员常规出诊前应更换清洁工作服装进入患者家庭。
6、 常规出诊前预约患者,医务人员进入患者家庭前,要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
7、 医务人员提供服务时要体现人性化服务。
8、 向患者提供服务的过程、用药、患者的反应以及要求等要做记录。
9、 医护人员不能借出诊之机,办私事牟私利,对收取费用必须付给患者和居民正规收据,严格按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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