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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工地上班,下班后意外去世,请问该怎么向公司要赔偿金

来源:爱玩科技网


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单位,若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死亡,其近亲属可按工伤保险标准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具体待遇标准。

法律分析

上班时意外死亡,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赔付。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拓展延伸

家人在工地意外去世,如何合理索赔?

在家人在工地意外去世的情况下,要合理索赔,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工地事故报告、医疗记录和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然后,联系工地所在公司或雇主,向他们说明情况并提出索赔请求。在与公司协商时,强调家人的失去对家庭造成的经济和情感损失,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您的索赔要求。如果公司拒绝赔偿,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您的权益和法律救济途径。记得及时保留所有与索赔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以便日后备查。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

结语

合理索赔需注意的三个步骤:收集证据、与公司协商、寻求法律援助。索赔时强调家人的经济和情感损失,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若公司拒赔,可寻求律师援助。保留索赔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备查。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情况进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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