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离婚协议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签离婚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后又反悔怎么办
离婚双方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后,一方又反悔的,能否向起诉?这种情形下,一般可作如下几种判断:
1、一方又不同意离婚的,不予受理。双方要恢复婚姻关系的,重新向婚姻登记处申请复婚登记。
2、一方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反悔的,可以在一年以内向人民起诉要求撤销,在查清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3、一方对子女的抚养权要求变更的可以向人民起诉。如不具有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正当理由,驳回诉讼请求。
4、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可以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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