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玩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法典对于卖房违约规定的解读

民法典对于卖房违约规定的解读

来源:爱玩科技网


卖方违约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存在法律或实际履行不可能、履行费用过高或未在合理期限内请求履行等情形。如违约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终止合同,但违约责任仍需承担。

法律分析

可以。卖房违约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而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就是继续履行合同,所以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或者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拓展延伸

卖房违约规定的适用范围及法律后果

卖房违约规定的适用范围及法律后果是指在民法典中对于卖房违约行为所作出的相关规定,并明确了其适用范围和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卖房违约是指当卖方或买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卖方违约和买方违约,涉及合同解除、违约金、赔偿等法律后果。卖房违约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法律后果,可能包括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因此,了解卖房违约规定的适用范围及法律后果对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卖房违约行为涉及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是继续履行合同,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然而,根据法律规定,若无法履行、履行费用过高或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可以解除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违约责任仍需承担。卖房违约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法律后果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包括合同解除、违约金、赔偿等。了解这些规定对于保护当事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