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犯罪,不知情不构成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处罚依据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判断,重伤或死亡的情况将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不知情不算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罪在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因此不知情是不会构成此罪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拓展延伸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聚众斗殴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聚众斗殴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犯罪责任。对于参与聚众斗殴的情况,如果某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卷入斗殴行为,其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要看其是否具备主观故意和实施行为。如果该人没有主观故意,仅是被迫参与或无法脱身,可以辩称其并非共同犯罪。然而,具体案件的审理仍需根据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对于该问题的具体答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裁判。
结语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聚众斗殴不构成此罪。然而,对于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适用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保公正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第三百零九条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