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险就医规定:1、校医务室就医需携带保险证,个人垫付费用后报销;2、转诊需校医务室同意,费用个人垫付后报销;3、异地就医需选择定点医院,费用按规定报销。
法律分析
1、校医务室就医
参保大学生在校医务室就医时,须携带本人的大学生医疗保险证,由医务室的医务人员确认其身份,在就医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先由大学生个人垫付,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待就医结束后,携带大学生医疗保险证、门诊病历、医疗费用票据、检验报告单等有效单据到医务室医保办公室进行报销。
2、转诊就医
参保大学生因病确需转诊的,应由校医务室接诊医师开具转诊单并经由校医务室盖章同意后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就医。其转诊后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患者个人垫付,转诊后15日内凭转诊医院的医疗费用票据、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门诊收费明细及医务室开具的转诊单等有效单据及大学生医疗保险证,到校医务室医保办公室进行报销。自行到其他医院就医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3、异地就医
参保大学生寒暑假、实习和休学期间,在异地患病需进行门诊治疗的,可选择所在地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校医务室按照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门诊统筹待遇标准予以报销,参保大学生在异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每年只报销一次,报销时间限定为次年9月1日-9月30日(异地报销时间单机版程序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设定好,必须在规定时间报销,过后产生的损失由大学生个人承担。)异地报销需提高的资料:大学生医疗保险证、门诊病历、费用清单、检查检验报告单、门诊医疗费用票据、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等。
结语
请携带大学生医疗保险证到校医务室就医,个人垫付费用,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就医结束后,凭大学生医疗保险证、门诊病历、费用票据等有效单据至医保办公室报销。如需转诊就医,请校医务室开具转诊单并垫付费用,转诊后15日内凭有效单据及医保证到医保办公室报销。寒暑假和实习期间在异地就医,可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按规定报销。请注意报销时间和所需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
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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