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第二步,按法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窗口交纳诉讼费用;
第三步,持交费回单到原法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
立案是什么意思?
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执行立案应当提供:
1、执行申请书;
2、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3、由主办法官填具的《结案联系单》等证明法律文书已生效的材料(调解结案的无需提供《结案联系单》);
4、可以一并填写《请求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书》、《请求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书》。
支付令立案应当提供:
1、支付令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申请人身份情况证明;
4、证据清单一份和证据原件;
公示催告立案应当提供:
1、公示催告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有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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