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然而,出卖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出卖和买受该房屋存在风险,如出卖人的债权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查封,买受人可能无法取得不动产权属。根据法律,还有其他情形下房地产不得转让。
法律分析
房子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想将房屋转让,很多人就有个疑问,房产证没办下来,房子是否可以转让呢?
首先,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但是,必须要向大家说明的是:该规定是有关房地产物权转让的管理性规定,即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进行物权转让,房地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但是,当事人就该房屋签订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不直接发生物权转移的效果,因此出卖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就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必须注意出卖和买受该房屋存在的风险,对于出卖人来说,签订合同时应着重注意为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的期限及相应违约责任的约定,避免因无法按时取得权属证书从而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产生的违约责任。对于买受人来说,该房屋暂时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因不动产权属转移是以登记为准的,在房屋权属转移至买受人之前,房屋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签约备案是以出卖人的名义进行备案的,如果因出卖人的债权债务纠纷造成房屋被查封,买受人很有可能无法取得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属,只能向卖方主张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然而,出卖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因为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不直接发生物权转移的效果。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出卖人的债权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查封,买受人可能无法取得不动产权属。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办理过户登记的期限及相应违约责任的约定,以避免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的规定,还有其他情形下房地产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