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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产权益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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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不全是夫妻共有的,根据约定处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等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继承和赠与的财产除外。夫妻共同财产可公证给一方,公证机构可办理财产分割等公证事项。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应先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余财产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分析

一、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有的吗

婚后财产不都是夫妻共有的,如果双方之间有约定,那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那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接受赠与和继承而来的财产,如果没有指明是赠与个人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一方吗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一方。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三、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死亡时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死亡时的处理方法如下:

1.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

2.剩余的财产属于死者的遗产进行继承。

3.若死者立有遗嘱的,则按遗嘱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后财产并非都是夫妻共有的,除非双方有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接受赠与和继承而来的财产,除非指明是个人财产,否则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公证给一方,公证是一种法律上对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的证明方式。当一方夫妻去世时,应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余财产属于死者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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