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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根据《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结合我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未尽事宜执行《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的招聘
为了真正做到各岗位竞争上岗,人员才有所用,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全面考核,特制定如下用人招聘制度:
1、招聘:
各处室通过《人员增补申请表》提出用人申请,经买卖网本处室第一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各处室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增补申请须按以下规定进行:
(1)招聘一般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需提前三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100人以下30人以上提前二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30人以下需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2)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需提前十五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3)主管、班长级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的招聘需提前二十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4)以上期限以人力资源部审批签字日期为准。
各处室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需要扩编时,必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处室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普通员工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卫生工和重体力岗位除外);各岗人员的招聘须依据《公司20__年定编定岗的规定》、《岗位任职资格的规定》及《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向人力资源部打人员增补申请,写清招聘的学历、年龄、性别、人数及要求,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各处室进行公开招聘;招聘人员须与所填《人员增补申请表》相符。
(1)用人处室需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用人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招聘。
(2)技术人员(电工、制冷工、锅炉工、电焊工、司机)需持有关处室颁发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须同时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从事现金收付的人员(出纳)需办理有关经济担保手续。经济担保手续:由本公司年薪人员进行担保,以双方确认后书面形式为准;或本人有固定住房,以房本抵押。
2、员工的报名、录用
(1)一般员工的招聘,由各处室自己组织人员的报名及面试,但面试时必须有二名以上主管级人员及本处室人事专管员参加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以备随时抽查。
(2)行政人员及主管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员的报名,由用人处室组织面试,面试时必须有本处室1/2以上的行政人员及本处室负责人参加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参加。
(3)面试通过后,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在张贴栏内公布并在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上岗手续,办理手续时人力资源部需审查报名人所提供的身份证(户口)、学历证、健康证(生产厂所有员工、研发部所有员工、物流部库房所有员工及现场管理员、人力资源部后勤主管、现场管理员及体系处全员、品保部所有员工及其他处室第一负责人和内审员)、专业资格等级证书、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非犯罪证明、已婚妇女计划生育证件(节育证或准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各处室接收新员工时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管员统一办理手续,如未通过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而私自用人,公司不予发放工资及福利。
二、员工的试用期规定
所有新录用的员工和新上岗的员工,均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试用合同。
1、试用期限:
(1)一般员工试用期新录用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调岗后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一般员工转行政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2)技术性员工(班组长、质检、机修、关键工序操作员)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四个月,调岗后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3)专业技术人员(产品研发员、工艺技术员)、行政人员、主管及生产班长新录用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4)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新录用的为六个月,新上岗的为三个月;
2、试用期工资标准:
(1)一般员工试用期工资为车间500元/月,根据实际情况,车间包装工、卫生工、装卸工、安装工等岗位人员在试用期间,第一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考核合格后,从第二个月开始即执行岗位工资或效益工资;
(2)技术性员工、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人员试用期工资为600元/月;
(3)生产班长试用期工资为700元/月;
(4)主管及车间主任: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月;
(5)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1、签订合同的条件:
凡在我公司签订《试用合同》满三个月并被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程序:
(1)各处室须将符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人数于每月_日2:00前报于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依据所报人数向人事管理中心领取《劳动合同书》,各处室于15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空白《劳动合同书》并于20日10:00前将填好的《劳动合同书》上交人力资源部;
(2)凡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员工同时填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而且须本人用钢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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