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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法律依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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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人身依附关系、工作性质、是否须完成工作、风险能否转移以及确定报酬的基础等方面的差异,探讨了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之间的不同之处。在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而承揽关系中则存在合同关系,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

法律分析

在人身依附关系方面存在差异。雇佣关系中的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雇主具有随时干预雇员工作的能力;而承揽关系中的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则存在合同关系,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定作人无权干涉承揽人的工作。

2、工作的性质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工作的目的只是单纯提供劳务;承揽关系中,承揽方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的手段,工作的目的是提供工作成果。

3、是否须完成工作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不能将应负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亲自履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部分工作交付给第三人完成,但是不得随意交付他人进行。

4、风险能否转移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可利用提高商品价格、采用保险或利用劳动力价格优势等方式,将雇佣关系中产生的各种风险转嫁给社会;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则无法通过提高商品价格的方式转嫁风险,也很难通过保险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社会。

5、确定报酬的基础不同。雇佣关系中,报酬的确定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雇员一般能在长时间内获得稳定的报酬数额;承揽关系中的报酬不同于一般劳务关系中的报酬,其报酬构成不仅包含劳动力的价值,还应当含有技术成分的价值以及一定的利润成分。

结语

不同关系中,人身依附、工作性质、是否完成工作、风险能否转移以及报酬的确定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对于雇主和雇员在人身依附关系、工作报酬等方面都产生了影响。因此,在选择职业或建立合作关系时,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不同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未来的纠纷和争议。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70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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