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 1、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2、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租赁物的改善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