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代表结案了。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而且交通事故出具了相应的认定书后还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对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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