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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可以索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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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了一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索赔指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相关内容。其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计算确定。同时,本文还提供了一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以供参考。

法律分析

一、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索赔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应尽快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相关费用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和住院费等。

2. 在进行医疗救治期间,受害者应根据医生的建议,合理使用药物和进行治疗,以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

3. 患者在恢复期间,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调养,以加快恢复。相关费用包括康复费、护理费等。

4. 患者在治疗期间,可能需要进行一些特殊的检查和治疗,例如司法鉴定费、残疾赔偿鉴定费等。这些费用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5. 如果患者需要住院治疗,相关费用包括住院费、伙食费、护理费等。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事故责任方提出相应的费用要求。

6. 患者在索赔过程中,应尽快向事故责任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等。如果事故责任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患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

其一,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器具费

(9)丧葬费

(10)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还可以索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____,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天津____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____区____小区____室。

被告:于____,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天津____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____区____小区____室。

被告:李____,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天津____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____区____小区____室。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____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地址:天津市____区______道__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于____赔偿原告陈____下述各项费用的80%,总计1144087.52元:(以下三项总计1430109.40元)

1.医疗费194976.90元,误工费57767.6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857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750元,营养费10000元,交通费4000元;

2.残疾赔偿金29442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78188.5元,定残后的护理费487060元,鉴定费1200元;

3.后续治疗费175985.40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于____赔偿原告陈光明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三、被告李____对上述两项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被告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6年4月11日19时许,被告李____驾驶于龙海所有的津________号帕萨特轿车沿创业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该车的前部与对行原告驾驶的津__________号二轮摩托车前部相接触,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____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陈____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原告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1、四肢多发骨折(右肱骨干、外科颈骨折,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2、继发性脑干损伤、脑疝;3、右额硬膜外血肿;4、右额脑挫伤;5、左颞、右枕颅骨骨折;6、肺挫伤;7、鼻骨骨折;8、阴囊软组织损伤;9、右眼眶壁骨折,双视神经萎缩等。到起诉时至,原告尚不能康复出院。

三、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起诉期限都是为一年,但是具体的起算点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7、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结语

以上是一篇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索赔问题的文章,提供了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应该采取的措施以及索赔项目的具体要求和计算方法。在索赔过程中,受害者需要尽快向事故责任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事故责任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受害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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