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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由谁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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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以向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仲裁、诉讼或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

2、用人单位也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3、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申请人是谁?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申请人通常是劳动者或劳动组织。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或者通过工会、律师等代理人代表提出申请。劳动组织可以是工会、行业协会等代表集体利益的组织。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事实,以支持他们的申请。劳动仲裁程序旨在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结语

劳动仲裁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不仅劳动者可以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也具备提出仲裁的权利。根据《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仲裁、诉讼或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中,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事实,以支持自己的申请。劳动仲裁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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