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是由许多音乐基本要素,如调式、节奏、节拍、力度、音色表演方法方式等,有机地结合而成。旋律,是音乐的首要要素,通常指若干乐音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有组织、节奏的序列,按一定的音高、时值和音量构成的、具有逻辑因素的单声部进行的。构成旋律包含两个要素,即旋律线(或称音高线)和节奏。在连续的旋律进行中,由于音高的走向而形成各种直线的或曲线的进行,这些进行类似画面中线条的伸展或起伏,故称为旋律线。关于音的时间方面:相继发出的不同音高的音(即旋律线)和各种音乐节奏的长短、快慢、停顿等表现职能相结合时,旋律才能形成音乐的种种句法和结构。人们习惯上所说的旋律其实指的是曲调。而旋律则可以指任何有音高与节奏的乐音序列。旋律是构成声部的基础,只有先构成旋律,才能产生声部(此处的声部指某旋律在音乐中的位置),从而产生(复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