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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维修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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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关于商品住宅保修期限和交房流程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交房流程方面,开发商需要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如果开发商在交楼时不能出具上述两表两书,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对于延期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查阅《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根据该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如果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那么保修期就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二、开发商交房流程

1、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8、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三、开发商缺证延期

交楼是问题出现比较多的环节。法律规定,交楼时建筑部门必须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在交楼时不能出具上述两表两书的话,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同时,延期交楼也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一般来说这样是开发商违约在先。这时候应当仔细看一下合同,看看当中是否约定了装修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开发商在合同中都不会把装修质量(附件三内容)作为交房条件,所以就此引发的争议只能按合同中约定的赔偿差价的双倍的方式处理。您要是起诉的话,就一定要将合同分析清楚,不要让开发商钻了空子,而无法实现自己的要求。在判决时主要依据合同约定。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某项装修,但是开发商没有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与以以次充好达不到标准是不同的,此时可以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为由起诉,开发商会因此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规定,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低于最低保修期限,否则不得低于规定。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保修期限进行缩减。

根据该条规定,最低保修期限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商品房的类型来确定。对于住宅类商品房,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对于非住宅类商品房,最低保修期限为1年。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了上述规定,购房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购房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最低保修期限进行保修。

总之,对于商品房销售中的保修期限问题,国家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定,购房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商品房销售需要遵循一定的法规和规定,开发商和购房者都需要仔细阅读和理解相关规定。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开发商需要确保业主材料和房屋质量符合要求,并按时交房。如果开发商未能遵守相关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开发商也需要重视装修质量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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