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重疾险的赔付中,心脏支架的拒赔情况较为常见。保险公司通常会以先前存在的病史或手术记录为由,拒绝赔付心脏支架相关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不得无故拖延赔付,不得违反公平、公正原则。
2. 《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规定。
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如实记录医疗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不能凭借先前的病史或者手术记录,随意拒绝赔付心脏支架相关的医疗费用。医疗机构也应当如实记录医疗过程和结果,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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