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过户之前一般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的,则不能撤销赠与;或者如果赠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则房屋即使未过户也不得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