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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支架相关的重疾险理赔被拒绝后,能否向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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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求助,但不能取代法律途径。保险公司理赔拒绝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保险法规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请求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进行核定并支付保险金;未及时支付保险金或者不予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支付滞纳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四十四条,消费者协会及其组织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以下服务:(三)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和调解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对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或者上诉。

总体来说,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求助,但在保险理赔被拒绝时,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保险法规进行判断,如果有必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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