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如果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充分或者存在不合理之处,投保人可以要求重新审核。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标的或者保险标的所处的环境、条件、用途、价值等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的情况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对于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赔偿义务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利息等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相关情况,保险公司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充分或者存在不合理之处,投保人可以要求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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