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玩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动合同尚未到期,能否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辞职?

劳动合同尚未到期,能否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辞职?

来源:爱玩科技网


劳动合同未到期可以提前辞职,但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即可解除合同。除非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否则一般不需要赔偿。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用人单位可扣除当月工资。劳动者如认为被侵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被扣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注意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分析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辞职,可能一份工作干不了多久就想要辞职了。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关于权利义务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那么,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下面,我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

但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的规定,实际是指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因此,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话,那么,老板扣除劳动者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反之,老板的做法就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还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切莫超过法律规定,否则将失去维护权益的机会。

结语

合同未到期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未到期辞职无需赔偿,但存在特殊情况,如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行使辞职权并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不违反法律,不构成违约。如遇用人单位扣除工资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维护自身权益。请注意劳动仲裁时效,不要超过法定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