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离婚协议中异地调档案的问题以及离婚档案的管理和补办。由于民政部门只能查询本地居民在本地的婚姻状况,因此涉及跨区域调档的情况时,民政部门可能无法提供相关服务。解决方法是联系相关的事业单位或相关部门。离婚档案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保管,也可以由当事人本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查阅。在补办离婚协议书时,当场就可以拿到。
法律分析
一、关于离婚协议中异地调档案的问题
离婚协议中的档案调转问题存在一定难度。由于民政部门通常只能查询本地居民在本地的婚姻状况,因此在涉及跨区域调档的情况时,民政部门可能无法提供相关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联系相关的事业单位或相关部门,看看是否有可能获得解决方案。
所以说,是不能异地调档的。
受理范围及条件:
1、本辖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或离婚登记。
2、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与此可见,在本市的民政局系统不可以查到婚姻记录。
二、离婚档案怎么管理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人民、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三、补办离婚协议书要多久
补办离婚协议书当场就可以拿到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结语
民政部门在处理异地调档案时可能会遇到一定难度,通常只能查询本地居民在本地的婚姻状况。但在跨区域调档的情况下,民政部门可能无法提供相关服务。因此,当事人可以尝试联系相关的事业单位或相关部门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但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对于补办离婚协议书,当场就可以拿到,只需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Copyright © 2019- aiwanbo.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