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3、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4、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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