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促进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为规范我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其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健康发展,保障广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特要求各学校签订本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一、举办者或学校校长为学校规范办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相关责任。
二、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主的规范办学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
三、依法办学,服从管理。坚决贯彻国育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精神,自觉接受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社会监督。
一学校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备案表》等资质齐全有效,置于教学场地显著处,便于学员和家长查看了解;另设教学点及时到相关门备案。
二学校应据实将办学内容、开设课程、收费标准、师资情况等进行公示。
三学校师资配备符合办学要求,结构合理,具有相应任教课程的证,与教师签订或聘任合同。
四学校所发布招生宣传广告内容和实际办学情况一致,广告内容不违反有关,严格履行备案手续,内容实事求是,不做虚假广告,遵守办学承诺。
五收费规范合理,学校主动公示收费标准和退学退费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收退费,出具国家规定使用的票据。
六学校自有或租用的办学场地符合消防、卫生等相关安全规定。
四、保证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研制度,通过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用高质量回报社会。
五、确保学校和社会稳定。学校尽全力为社会发展做出自己最大贡献,努力构建和谐学校文化,把教师和谐发展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办社会满意学校,做学生满意老师”,促进学校内涵发展,逐步成为口碑好、质量优、重信诺的品牌学校。
六、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特此承诺。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存区教育局和学校。
学校盖章
举办者签字
二〇年月日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一、责任目标
1、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
2、控制作业量。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到六年级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
3、严格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
5、认真落实《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落实在职教师从事的有关规定。
6、不公布不排名。每学期的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强化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的意识,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今后在考试时一律使用等级制。
二、督查办法
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2、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处罚措施
1、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教师班主任:校长:
徐圩乡明德小学
9月1日
教师个人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求真务实,乐于奉献,不敷衍塞责。
2、依法从教,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的言行,不传播封建迷信和低级庸俗文化,不参与。
3、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信工具。
4、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不强制、暗示、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习班。
5、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与学生平等、民主,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隐私。
6、布置给学生的作业要精选,要按照学生的实际能力分层布置,教师要提前研做;不违规购买资料,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7、尊重学生家长,不强迫学生家长办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8、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积极参与各项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自己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
9、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背,经调查属实,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并接受学校和上级的处罚。
承诺人:千人桥中心校教师
年月日
一、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绝不违规招生。认真执行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和完善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
二、规范教学行为。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齐开足课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按规定控制在校集中活动时间和家庭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擅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强行、强制学生参加服务性项目收费,不违规补课收费。
四、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职教师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千人桥镇中心学校3月5日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我校将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一、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绝不违规招生。认真执行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和完善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
二、规范教学行为。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齐开足课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按规定控制在校集中活动时间和家庭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擅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强行、强制学生参加服务性项目收费,不违规补课收费。
四、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职教师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县教育局盖章:盖章:
承诺学校盖章:校长签字:
月日
办人民满意学校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关于《县教育系统“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行风政风建设,树立良好教育形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让学校成为每一个孩子成长的乐土,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特向社会公开作出庄严承诺,敬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监督。
一、秉承“办人民满意学校”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转变教育观念,着眼学生长远发展,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到均衡教育的机会。通过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笃学上进,和谐成长,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倡导“团结、求实、高效、廉洁”的领导作风,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修养水平。严格执行《大庆市教师七条禁令》规定,着力打造“敬业爱生,为人师表,踏实严谨,博学善导,廉洁从教”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争创一流的办学业绩,为白音诺勒人民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依法享有与本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四、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收费,杜绝各种摊派、搭车收费行为,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制止和查处学校各类违规收费行为。
五、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加强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有效杜绝盗版书籍、资料进入学校。
六、强化教育服务意识,建立家长和学生评教制度。教职员工做到对来办事、来访、来信和来电的家长、群众主动热情、礼貌周到,耐心细致。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对学校予以监督,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
七、全力改造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学校大门、门卫房和围墙,硬化校园主道,规划校园活动区。
八、推行校务公开。坚持民主管理学校,严格实行校务公开,把职称申报、评先评优、招生、奖惩、财务收支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时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以上在白音诺勒中学校园网查阅,并印发给全体学生家长,以便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