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由于自身需要,向甲方申请售后回租的方式租用车辆,现委托甲方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双方在经过平等协商,真实、充分表达意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目的、内容
服务目的:结合市场条件和乙方综合能力,为乙方提供融资租赁方案。
服务内容:融资租赁需求分析、结构设计、交易安排、财务、税务、效益分析以及其他有关的服务。
第二条:费用及付款
本协议下的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3日内交纳上述费用,或交纳至甲方合作的经销商处,乙方同时授权甲方自甲方按乙方申请向经销商或经销商指定的第三方支付甲方用于购买乙方车辆的“转让价款”时予以抵扣。
甲方收到此项服务费用后,视为甲方已按照协议要求提供完咨询服务,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此项费用。
第三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条款无条件履行义务,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的相关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约定
协议下的任何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议下涉及的对方商业、个人秘密向无关的第三方公开。
第五条:争议解决
若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条件及协议补充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若协议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补充协议在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