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执行医嘱要正确、及时。执行医嘱后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3、手术或分娩后停止执行手术前、产前医嘱。
4、须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上注明。
5、一般情况下,医生无医嘱时护士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生汇报。
6、除抢救或手术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生确认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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