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方):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供货方):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239号 邮编: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黄艳红 职务:营销经理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该表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上表单价是包括产品所有费用的综合结算单价,此单价包括成本费、人工费、税费(开具正式)、运杂费、管理费及其它所有费用;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为准;合同总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以甲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乘以单价确定。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或按甲方指定样品标准生产。
2.2 技术要求:无。
第三条 包装方式及费用承担
3.1包装材料由乙方自行选定,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并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符合运输规定要求。
3.2非因甲方原因,由于乙方所采用包装不当而造成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3 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在日内给予解决。
3.4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质单、维修保养、操作使
用说明书等材料。(项目部根据当地各级管理部门要求,可以约定如环保证等材料)
第四条 交货方式
4.1 交货时间: 20xx年6月20日前 。
4.2 交货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航空路152号南侧维益食品工地 ,甲方指定收货人: 陈志静 (身份证号: )。
4.3 运输方式:汽运,费用由乙方承担。(注明由谁负责运输,费用谁承担)。
4.4 保险: 无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4.5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无偏差
4.6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对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交货地点进行调整。
4.7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将甲方采购的货物在指定地点交付甲方指定接货人。对于交付的物资,乙方保证第三方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标的物交付甲方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5.1 验收时间: 材料到场的日期 ;
5.2 验收方法: 抽取任意三种规格电缆及电线抽检 【应明确为现场验收还是试验室检测(项目部实验室或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5.3 验收标准:甲方仅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对甲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乙方无异议。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第六条 结算与货款支付
6.1 结算时间: 20xx年5月7日前甲方付合同额30%作为预付款,余下货款于到货15天内付清,同时供方开10%的银行保函一年;
6.2货款的支付时间: 5月份之内 ;
6.3货款的支付方式: 承兑汇票 ;
6.4在本合同下,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3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提异议或已提异议均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质量保证责任。
7.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 质保责任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 一年 (月或年),自最后一批采购物品通过
验收之日起算。质保金为总货款的 10 %,在总货款中扣除。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予以退换,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质保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质保金(无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及时付款,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后7日内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乘以逾期货款金额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合同金额的5%。但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货款时,乙方应予以充分理解,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承诺不因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金、利息等损失赔偿责任。
9.2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1 %的违约金。
9.3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
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9.4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5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 千 分之 一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6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9.7 其它: 无 。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行为、法律规定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注:双方可以增加列举)
10.2不可抗力的后果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应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
12.2 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财务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所有货款。乙方给甲方提供的税务必须真实有效,出票方与合同签订方(乙方)必须一致,乙方给甲方提供的税务如果无法验证或检验为假票,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当期当批次货款,乙方应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并向甲方支付该笔票面金额 5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需要对方提供,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
12.3 甲乙双方或一方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发料单、收料单、结算单等单据)如有与本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2.4 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乙双方不得在签认的单据上
(包括但不限于发料单、收料单、结算单等单据)增设违约责任条款,否则该单据上增设的违约责任条款无效。
12.5 其他约定:
12.5.1乙方指定收款账户、税号及开户行是: 渤海银行保税区支行账户:
12.5.2乙方送达联系人: 黄艳红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239号 ,甲方按本地址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如乙方送达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于变更后 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12.5.3 无。 12.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7 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才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三分 份,乙方执 一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约地点: 维益食品项目工地。
签约时间:20xx年4月30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
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甲方作为乙方 安徽省 独家代理,乙方给予甲方最大的支持。乙方提供分诊排队叫号系统设备供甲方试用3个月,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如果甲方满意,继续使用,须付全款,如果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不打算继续使用,可以无条件退货。
1. 商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
2. 交货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货物备齐、发出。运费到付,由甲方支付。
3. 试用
甲方在试用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组装、操作、演示方面的困难,可随时向乙方寻求远程协助。甲方亦可派人前往乙方接受培训,此种培训为免费,食宿及往返路费甲方自理。若需乙方派人到甲方对甲方进行培训,甲方则应为乙方相关人员提供往返路费、餐饮,并补助200元/人/天。
4. 付款及退货
试用期结束后,甲方须立刻决定是否接受设备质量及服务。若接受设备质量及服务甲方于3个工作日内付款给甲方指定账户。不接受设备质量及服务甲方于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货物包装完备并发出,寄给乙方。运费由甲方预付。
5. 其他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要求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合作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乙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三、价格条款
1、甲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乙方,按照相同型号产品享受市场最低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甲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价格调整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乙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支付方式
1、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提供乙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经乙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乙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甲方的货款,甲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甲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乙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五、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中乙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乙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货到乙方后,乙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乙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乙方发现甲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换货。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甲方未规定送货,乙方有权退货。
七、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5、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盖章时间:盖章时间: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货物名称详见附录。
二、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根据采购货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计价,附件为采购货物单价。
2、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付款。
三、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按下列第(3)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五、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接货人,运输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3)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2、交货时间: 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交货 。
3、交货地点: 乙方货仓 。
4、 接货人: 甲方人员 。
5、运输方式: 甲方自提货物 。
6、费用承担: 甲方负责 。
六、验收标准、方法、地点、时间及提出异议形式及期限
1、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单上采购的货物、数量、质量进行验收 。
2、验收方法: 按照货物验收标准 。
3、验收地点: 乙方货仓 。
4、验收时间: 甲方提货前一天 。
5、提出异议形式及期限: 对乙方采购的货物数量、质量上有所异议时,乙方应积极配合按甲方要求进行换购 。
七、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采购的货物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鉴定签收后,根据货物数量凭办理结算手续。乙方须出具所供应材料的统一专用,无发 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
2、对乙方采购的货物按月进行结算,应确定每个月 15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5 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按甲方的要求开具,甲方按金额付给乙方当月采购货物款。
八、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进料前,应提前 天向乙方提报材料采购单、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期间若需求计划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若因甲方提报计划不及时造成供货断档,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付清货款,若因甲方不能及时拔款的原因延误,则付款时间顺延。
(3)甲方负责组织货物的验收与检查。
(4)甲方如错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运费损失。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采购单、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保证采购的货物及时到位,保证所提供的物料全部符合质量要求,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①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采购的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经质量鉴定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②如乙方逾期(超需求计划交货时间)交货的,造成甲方停工待料的,乙方除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③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重新定价;如果甲方不能(不愿)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负责办理为执行本合同而投入的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
(3)负责处理因货物的质量和数量引起的争议,若属乙方原因应承担相应的费用,保证所供材料的售后服务工作。
九、如需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 无 。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乙方提前两天为甲方提供所需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计划数量。合同单价以不含税款双方协商单价为准。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甲方对所供的产品质量负责,实行三包。
四、随车的必备品、数量及供应方法: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及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章。
五、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过磅验收,公差±3%0,螺纹按理论重量验收。
六、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七、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承担:汽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输及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到达乙方指点地点,乙方承担卸车费用,甲方不承担卸车费用。
八、检验标准及方法:按国家标准执行,按实收数量计算。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向乙方抵垫一个月货款,超过一个月后,乙方应向甲方付货款利息(从供货之日起,按月息二分利息,如付承兑乙方应增加150元/T贴息)。
十、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依法向当地人民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商品类型;品牌或商
标;附报价单明细。特别约定:
1、供方按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的商品类型品牌供货。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统一编排给予货号。
3、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免费提供样品、附带品、赠品。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 供方向需方提供报价单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有效,并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
2、 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经协商一致,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确认。自双方新的有效报价单之日起,需方下订单商品按新的报价单结算货款;如涨价,需方部分库存商品仍按原价结算;如降价,需方部分库存商品按新价格结算,该部分商品库存补差由双方书面确认。
3、 凡给需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同类超市的供货价格。价格应包括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税金,以及送货到指定地点的费用。
第三条 付款
1、 付款期:付款方式:最后一批货款的支付以需方商品全部售完或退货完毕为前提,并已办理完清退手续后结算。
2、 在签约时,一次性给需方履约保证金本协议届满后保证金由需方如数退还供方,如供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3、 如双方对供货量及供价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数量为准。
第四条 退换货
1、 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其运用的产品执行标准或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情况的,供方无条件退货。
2、 供方商品首次进店即出现滞销,需方有权解除协议,未销库存按退货处理。
3、 临近保质期或滞销商品,供方应无条件退换货。需方通知供方退换货,供方应在7天内书面确认;若未及时处理的,需方将自行处理,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五条 商品验收
1、 供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2/3(促销商品不少于1/2)
2、 实际供货品种数量按需方实际收货记录为准。
3、 上述验货,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 特价及其他推广促销活动
1、为促进销售,供方同意在协议期内支持需方特价促销活动,每次特价降价幅度不得低于%,并提供相应的其他支持。
2、促销活动中,试吃、赠送、展示的商品由供方免费提供或从货款中扣除。
第七条 其他
协议附件:1、报价单2、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卫生许可证复印件5、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代理、经销许可证明或商标证明
第 协议变更、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2、 因其它原因一方需要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清理完毕后,协议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
1、 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
2、 因质量等问题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需方的信誉及商誉,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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