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客户(甲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广告代理单位(乙方):
地 址: 开 户 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广告推广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指定整合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该房地产项目的整合推广策略、广告创意表现、销售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设计、公关活动策划、媒体建议与辅助实施、软性宣传等工作要求及内容。合同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详尽的专业推广服务(详见附件)。
第二条 服务方式
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专案服务小组,为甲方项目提供全程推广服务。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售罄为止。
备注:按照房地产行业标准,项目销售达到项目体量的90%,即视为项目售罄。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全程服务总费用:人民币6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预计该项目主要服务周期为15个月,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 第一次付款:双方签订合同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作为乙方项目组前期工作启动费用;
2、 后续进度付款:从合同签订日的第二个月起,剩余服务费分为14个月分月支付,即甲方按每月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甲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乙方支付此费用。
3、 根据项目具体销售情况,若实际服务周期超过15个月,“第15个月的服务费用”甲方可推迟至“项目售罄” 时(按合同约定的项目售罄标准)支付乙方,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继续为甲方提供该项目相应的推广服务,直至项目售罄为止。
4、 实际服务周期若不足15个月项目即售罄,甲方应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予乙方。
备注: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正式。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2、 甲方有权在接获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后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甲方签字确认方为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及时、完整地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 如乙方无故解约,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方义务
4、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5、 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审核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若有异议或者修改要求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或同意;
6、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整合推广服务费用;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7、 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业务联络;
8、 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
9、 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媒体计划、涉及购买及服务费用等商业机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本项目合同费用;
2、 乙方享有在不改变甲方既定目标与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3、 乙方具有在乙方设计的项目对外宣传资料及媒体发布上的署名权,即在报版、印刷品、影视广告作品上标注“整合推广:“智一天合”广告字样。
乙方义务
4、 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根据工作量配备优秀的设计人员和文案。
5、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
6、 乙方须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工作对接,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等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7、 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确认的广告策划方案,乙方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8、 乙方每季度末的日内提供下季度广告推广和传播计划及本季度推广总结,经过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并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第 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服务阶段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 如乙方工作无法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改正或更换项目人员,如仍不见效,甲方拥有提前解约权,但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应予以结清;
3、 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索取滞纳金的权利,滞纳金额每日按当期费用的1‰计算;甲方逾期付款 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义务结清拖欠款项、滞纳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并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因素致使甲、乙双方不能按期执行本合同项目之下合作内容,甲、
甲、乙双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
1、 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
2、 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如需延长,由双方于期满前一个月商定续签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客户(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广告代理单位(乙方):
地址:开户行:帐号: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广告推广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指定整合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该房地产项目的整合推广策略、广告创意表现、销售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设计、公关活动策划、媒体建议与辅助实施、软性宣传等工作要求及内容。合同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详尽的专业推广服务(详见附件)。
第二条服务方式
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专案服务小组,为甲方项目提供全程推广服务。
第三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售罄为止。
备注:按照房地产行业标准,项目销售达到项目体量的90%,即视为项目售罄。
第四条服务费用
全程服务总费用:人民币6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预计该项目主要服务周期为15个月,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第一次付款:双方签订合同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作为乙方项目组前期工作启动费用;
2、后续进度付款:从合同签订日的第二个月起,剩余服务费分为14个月分月支付,即甲方按每月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甲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乙方支付此费用。
3、根据项目具体销售情况,若实际服务周期超过15个月,“第15个月的服务费用”甲方可推迟至“项目售罄”时(按合同约定的项目售罄标准)支付乙方,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继续为甲方提供该项目相应的推广服务,直至项目售罄为止。
4、实际服务周期若不足15个月项目即售罄,甲方应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予乙方。
备注: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正式。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2、甲方有权在接获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后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甲方签字确认方为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及时、完整地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如乙方无故解约,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甲方义务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审核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若有异议或者修改要求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或同意;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整合推广服务费用;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7、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业务联络;
8、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
9、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媒体计划、涉及购买及服务费用等商业机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本项目合同费用;
2、乙方享有在不改变甲方既定目标与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3、乙方具有在乙方设计的项目对外宣传资料及媒体发布上的署名权,即在报版、印刷品、影视广告作品上标注“整合推广:“智一天合”广告字样。
乙方义务
4、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根据工作量配备优秀的设计人员和文案。
5、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
6、乙方须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工作对接,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等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7、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确认的广告策划方案,乙方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8、乙方每季度末的日内提供下季度广告推广和传播计划及本季度推广总结,经过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并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第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服务阶段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如乙方工作无法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改正或更换项目人员,如仍不见效,甲方拥有提前解约权,但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应予以结清;
3、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索取滞纳金的权利,滞纳金额每日按当期费用的1‰计算;甲方逾期付款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义务结清拖欠款项、滞纳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并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因素致使甲、乙双方不能按期执行本合同项目之下合作内容,甲、
甲、乙双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
1、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
2、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如需延长,由双方于期满前一个月商定续签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作经营目的是综合各方在技术、市场、资金等资源方面的优势,共同将“智能化人体感应式安全节能取暖箱”产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从而把“舒心贝尔”打造成为可持续性发展,并具有良好市场竞争能力的国内取暖领域知名品牌,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1.项目名称:智能化人体感应式安全节能取暖箱。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成熟。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实施许可。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重庆地区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向受让方交付相关技术资料、企业标准、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指派一名技术人员监管技术,技术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支付。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伍万元人民币(50000.00元)。(注: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产品的具体数量和型号,甲方根据其数量配给相应的主要配件(控制器、发热片、阻燃线、超温保护期、臭氧发生器、电源线等),价格按照成本计算,另收配套价格的10%作为提成费。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产品执行标准: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3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3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转让方不得在同一个区域许可第二家使用同样的技术,否则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3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3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3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3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1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地点: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具体投放媒体参见附件,合同期内,甲方具体投放资源价格以附件媒体资源价格为准,以不超过每执行周期支付款项为前提。甲方有权对附件媒体进行替换,或要求乙方及时更新可以替换资源,乙方执行内容非全部为自媒体大号转发类型,执行内容包含部分微信文内广告位投放,所有执行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调整,因未沟通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注册国际域名、虚拟主机接入及网站推广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事项并签定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缴纳域名注册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甲方需注册的域名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在乙方服务器上提供_________容量的硬盘空间供甲方使用;
2.为甲方提供租用空间专属的管理用户名和密码;
3.为甲方提供一个FTP访问账号,以后每增加一个FTP账号收费_________元;
4.为甲方提供_________个信箱账号及管理密码;
5.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支持;
6.甲方对本协议所指的域名具有拥有权。域名到期后甲方如没有及时为该域名续费则自动失去该域名的所有权。
7.提供:
________________(普通型登陆_________年),_________元/年
________________(普通型登陆_________年),_________元/年
________________(推广型登陆_________年),_________元/年
________________(推广型登陆_________年),_________元/年
第三条 甲方所需支付的费用
1.域名注册费_________元/年/每域名,注册年限_________年,域名个数_________个。
2.其它费用_________元,各项合计共计_________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网站放置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规定及没有及时支付所需费用时,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租用服务器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服务器停止运行,乙方以双倍的停机时间向甲方提供赔偿性服务(如停机1天,免费延长主机使用时间2天,不足1天不负责赔偿服务),乙方不负责任何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3.双方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大风、水灾、战争、法令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或由于邮电部门电信部门施工及国际网管中心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有相关部门的证明)违约时,本着协商的原则友好解决,如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可提交法律仲裁。
4.协议期间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都不得向第三者透露和转让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免责条款
由于Internet是全球公用的网络,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阻塞,而造成用户的访问速率下降;有时在对服务器维护,升级或安装用户程序时可能会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会发生,是属正常现象。甲方对此应表示认同。
第六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本协议代表甲乙双方共同意愿,可取代双方任何口头协议,本协议如有改动,必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更改,双方代表签字方能生效。
第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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