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书心得作文
《呐喊》的作者鲁迅出生于破落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树人,浙江绍兴人,其祖父周福清在清同治年间考上进士,当上翰林,后在朝廷任内阁中书。在绍兴,周家是一门望族,然而鲁迅的父亲周伯夷在考上秀才之后屡试不中,周家想让在朝廷任官的周福清打通关系通融一下,周福清疏通官场后让周伯宜去作弊,不料被别人举报,正在上海的周福清听说儿子被抓就迅速回到绍兴自首。为疏通关节,鲁迅的母亲变卖资产,向官府层层送礼,几经波折,周福清才由死刑变为“监候斩”,虽然周福清可暂时保命,但每年行刑时他仍有被处崭的危险。于是家里人为保全他的性命,每年都用大量的钱财去送礼,贿赂。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六七年,周家也由小康转入了困顿。不一样的家庭背景当然使鲁迅有不同的生活历程,鲁迅的家道衰落给他的成长带来很大影响,这类似于曹雪芹在家道衰落后作出《红楼梦》,同时也告诉人们作弊的好处:你的后代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鲁迅。
鲁迅在发表《狂人日记》,这也是中国第一篇白话文小说,后发表了《孔乙己》、《药》、《阿Q正传》等著名小说,于出版第一本小说集《呐喊》,这本小说集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其书内容在此不多叙述。鲁迅作《呐喊》正值五四精神高扬时期,作者创作小说意在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作者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深层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关于《呐喊》的读书笔记可从研究鲁迅的一生说起,鲁迅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创及发展功不可没。就文学上看,他是少有的以批判旧社会而成名的作家,然而他又十分独特,比如说同时代的胡适,也是开创者之一,胡适以文学的实质为主,可看作是理性的,同时代大部分人都以文学实质为主却不关心中国的实质现状,而鲁迅则以敏锐的洞察力关注社会,从而使中国人发现自己,追求新的民-主、自由,他开创了真正自我批判的先河,至今中国的所谓“社会主义作家”都不敢自我批判,但许多有见识的年轻人已受到鲁迅影响——这是令人欣慰的。
鲁迅的一生是成功的。他选择了许多正确的道路,在历史上留下了隽永的一笔。鲁迅的文学语言纯净、简洁、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至今无人超越。同时代的朱自清所作的《荷塘月色》,修饰严重,着意为文,假若夹杂在其全集中,观之情有可原,而教科书中单独此篇为一课,使中国的中学生深受不良影响,高考作文少有佳作,多辞藻华丽空空无一物,实属不该,朱先生作此篇时年纪轻轻,有文无质尚且正常,然有的人推崇此文便引之以课本上,给朱先生留下恶名,这是他万万想不到的。故有人称“出名要趁早”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其结果就是无名也早,鲁迅就是中年成名的典范。鲁迅的文学艺术是自然,在《呐喊》自序中,鲁迅说他的小说和艺术的距离之远可想而知,但艺术是自然的流露,真正的艺术是不需修辞的,鲁迅做到了这一点。鲁迅的文章有十分的尊严,正如当年文学聚会时,徐志摩一来从不谈文学而只谈喝茶穿衣、打牌玩鸟一类的事,文学社顿时就热闹了,于是鲁迅骂徐志摩是流氓。鲁迅是从不吝啬用文字表达愤概的,因此有人形容他的文字如一道闪电,正能刺中人心怀。鲁迅的文学思想性深,他对当时中国的社会现状进行了广泛地思考,他从溃败的封建社会中走出来,然而又朝他所经历过来的腐-败的社会进攻,致力于为真理与自由而斗争,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鲁迅的号召力影响力强,在当世难以匹敌,他是毫无争议的可称为中国文化的伟人,这已被世人共认,从当时到现在,他的影响还在延续,这是参与新文化运动的文学家中少有的。鲁迅的渗透力强,在许多文学巨著上都能看到对鲁迅作品的精辟理解,均有独到开先河之风,鲁迅的文学几乎已渗透到各行各业,是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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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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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鲁迅的许多名作已成为初高中语文课的必修文章,为了帮助广大同学更好的理解鲁迅的小说,本栏目将在五期中向各位同学简要介绍并评论鲁迅三部小说集中的全部作品,这三部小说集就是大家熟悉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在本期中,首先向大家介绍鲁迅先生的第一部小说集《呐喊》。
《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0--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铸剑》),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于1920--年5月的《新青年》,作者首次采用
了鲁迅这一笔名。本篇塑了一个反封建战士——“狂人”的形象。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本篇以鲜明的反封建思想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在思想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从而为整个中国新文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篇在艺术手法上的特色,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狂的病态特征。而且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从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划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是以1920--年民主英雄秋瑾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呐喊读书心得作文
再读《呐喊》其实引发我更多思考的依然是我们异常熟悉的那几篇:《故乡》、《药》、《阿Q正传》、《孔乙己》。
和散文相比,小说可能本身便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在阅读中,你走入他们的世界。走入《故乡》,走入那片瓜地,走近那个手持钢叉的少年,走进那段儿时欢乐的少年时光,彼时雪中捕鸟,瓜田刺猹;彼时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走入《故乡》,走入那一声生疏的“老爷”,将曾经的年少友谊打得粉碎,闰土无法冲破当时几千年间形成的封建礼法观念,当时的人们都无法冲破这些纲常道德对人的束缚和压制。走入《故乡》,走进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豆腐西施杨二嫂,常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杨二嫂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为了钱财利益,不折手段,她是这部小事里真正的小人,不讨喜的人。
我想鲁迅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警示自己,警示他人吧。纵使生活会如此艰辛,人活着也不能没有信仰,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遗失人与人最基本的感情。至于结尾那句经典“人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相比于绝望的轮回,我还是更愿意接受那个我们初中时的解释——世间总有希望,一切总会变好。
《药》则是以“肺结核”为事情的核心,“血馒头”为全文的线索。我们读到老栓为了救自己身患痨病的儿子,卖力工作,为一个血馒头一掷千金。这种亲情父子情在令我们唏嘘不已的同时,也激发起了我们的思考,当时的国人是在怎样的一种封建环境中,习惯了蒙蔽和愚昧无知,这种思想可能比痨病本身更为可怕。鲁迅也希望,那个染满烈士鲜血的馒头,可以成为一块石头落在人民心中,可以一石而激起千层浪,唤醒迷茫的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