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长大了,年老了,回味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花朵在朝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娇嫩,到了夕阳西下再将它摘去,虽没有了清晨的那份娇嫩,却又因夕阳的映衬而平添了一缕风韵,令人浮想联翩。
鲁迅虽是一位作家,却又是一个乡下人,乡下人却又能像城里的孩子一样读书。这样便使他既没有乡下人的粗狂,又多了一份知书达理;既没有城里人的娇气,又多了一份大度气派。他怀念儿时的童趣,怀念与小虫子为伍的欢乐。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鲁迅的童年仿佛是在一首大自然的圆舞曲中度过的。趁大人们不注意,偷偷溜进书屋后的园子里野玩,却又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给召了回来,到书屋后除了读书还是读书!
鲁迅先生对三味书屋的评伦也就是枯燥无味吧。只有当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可以画画儿,渐渐的,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了;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
读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小时候有些竟与我相似,使心中产生共鸣,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魔力吧!
自己的童年当然没有鲁迅先生的有趣,这儿并没有百草园,更没有虫儿的相伴。只记得小时候最爱玩的就是橡胶泡泡。一支小牙膏里装着橡胶,挤出一个小球儿粘在吸管上,然后鼓起腮帮子用力吹,就形成了一个个透明的橡胶泡泡,它并不像普通泡泡那样一戳就破,反而可以放在手上玩弄。很小的时候吹不动,就看着妈妈吹,长大了,便可以一个人趴在阳台上吹了,即使腮帮子吹得酸疼,也继续一个个吹下去。
读《朝花夕拾》,品味鲁迅童年的乐趣,不一样的童年,一样的快乐!
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92年所作的十篇回忆性散文结集,原名《旧事重提》。“朝花”是清晨带露,香气芬芳的花,喻指鲁迅青少年的往事。“夕拾”是说直到中年以后才在回忆中把它们写出来,借以慰藉“夕拾”“离奇和芜杂”的情绪。这本书生动的描绘了鲁迅儿童时代故乡生活的片段,展现了当时的水乡景致,民俗风貌,抒发了对亲友师长的深切怀念之情。
在这些散文中深深引起我共鸣的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写出了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与三味书屋的乏味,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长吟的鸣蝉、肥胖的黄蜂、轻捷的叫天子……各种动植物,应有尽有。还有长妈妈讲的传说与故事,冬天的麻雀,地上或桂花树上的蝉蜕,花坛上的腊梅花。
这一切都令作者流连忘返、恋恋不舍。然而,三味书屋的索然无味与百草园里的无限乐趣构成了鲜明的比较,单调枯燥的学习生活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流露的些许天真浪漫。
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面:油蛉在那里面低唱、蟋蟀在那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一切都充满了乐趣。
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他字里行间洋溢的浓厚的生活气息,令人仿佛置身其中,亲切感扑面而来。
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在看了《朝花夕拾》之后,我对当时的旧社会有了新的认识,我也认识了一个真鲁迅。
鲁迅,他弃医从文,因为他知道,学医只能治好他们身体上的病,不能改变旧社会的人的落后,迷信的思想,所以他选择了从文,《朝花夕拾》便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
在《朝花夕拾》一书中,衍太太这个人物也多次出现。《琐记》一文中有这样几句话:“假如头上碰得肿了一大块的时候,去寻母亲罢,好的是骂一通,再给擦一点药;坏的是没有药擦,还添几个栗凿和一通骂。衍太太却决不埋怨,立刻给你烧酒调了水粉,搽在疙瘩上,说这不但止痛,将来还没有瘢痕。”衍太太看似十分好心,可烧酒是烈性的,不但不能治伤,还会使伤更重。衍太太还教小鲁迅偷东西来卖钱:“也许你没有留心。到大厨的抽屉里,角角落落去寻去,总可以寻出一点珠子这类东西……”
与衍太太形成对比的人物,正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当小鲁迅想要一本《山海经》时,长妈妈看似不在乎,却已经牢记于心了。过了十天或一个月。长妈妈便把《山海经》买来了。你可能会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长妈妈不识字,把《山海经》读成了“三哼经”,这肯定会造成一定的麻烦。而且,当时正值过年,店铺都关门了,想要去买“三哼经”,必须要敲一敲书店的门……可见长妈妈是多么疼爱小鲁迅啊!
但在书中,鲁迅本人并没有直接写出衍太太与长妈妈的性格特点,还用了相反的语句来描写她们。在描写衍太太时,作者鲁迅先生仿佛在赞扬衍太太的好,实际上他却用了讽刺的手法,写出了衍太太的自私、虚伪。而在写长妈妈,看似在写她的不好:睡觉摆成“大”字形,迷信……实际上,作者通过描写,长妈妈的“不好”,写出了长妈妈对自己的照顾,这也是本书的亮点之一。
鲁迅笔下的《朝花夕拾》让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看到了他身旁的善与恶……
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