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反担保协议合同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借款反担保协议合同
合同编号:[ ] 反保字第 号
担 保 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称甲方)
反担保人: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时间 年。
三、 反担保资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15日内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
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时效 年,期满可以续签。同时,机器设备应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反担保协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就项目签订了第__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________与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第__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__元整的第___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________作出下述保证事项:_________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________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________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________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________,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________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________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________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________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________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________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________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________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________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________。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________所在地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________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借款反担保协议合同
反担保协议书
甲方: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丙方:向金融机构借款的项目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鉴于:
1、为位于 的 项目(下称“该项目”)的开发建设,丙方于 年 月 日与 (下称“贷款人”)签署了编号为 的《 》(下称“借款合同”),由丙方向贷款人申请了人民币 元(大写: 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 。
2、为保证丙方能够按期足额偿还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甲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出具了编号为 的《 》(本文统称“担保合同”,详见本协议附件一),由甲方为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乙方作为丙方的股东之一,应丙方请求,同意向甲方支付年化利率 %的担保费,总担保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 元),担保费的收取方式为 ,收取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 同时乙方以连带保证担保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特签署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保证范围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甲方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的 %。
二、保证方式
乙方应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不管是否有其他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提供担保的,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在其反担保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无权提出任何异议。
三、保证期间
乙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或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反担保保证责任之日止。
四、权利义务
4.1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给甲方。
4.2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同意:只要甲方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了连带保证责任,且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范围内,则乙方承诺在甲方向其发出还款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按照甲方书面通知文件中载明的金额和收款账户向甲方偿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措施,直至乙方清偿完毕为止:
4.2.1要求丙方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中载明的金额,将乙方的待分配利润直接拨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作为偿还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的所有欠款,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并自愿无条件配合;若乙方的待分配利润不足以偿还的,则乙方仍应另行予以补足。
4.2.2甲方有权通过公众媒体、网站公告、诉讼、仲裁等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向乙方进行催收。
4.3只要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乙方(乙方为法人情形)应在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3.1 乙方经营活动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3.2 乙方卷入重大(涉案标的200万以上视为“重大”)诉讼或仲裁、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纠纷;
4.3.3 发生主营业务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架构调整;
4.3.4 发生与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
4.3.5 发生停业停产、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解散、申请破产等情形;
4.3.6 其他可能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情形。
4.4 乙方(乙方为法人情形)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后,乙方才可付诸实施:
4.4.1 乙方实行承包、租赁、联营等;
4.4.2 乙方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分立等;
4.4.3 乙方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4.4.4 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4.4.5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5 不管借款合同以及担保合同内容是否发生变更,乙方承诺仍按照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保证范围向甲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
4.6 若甲方将其在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甲方无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但乙方仍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保证范围,向受让甲方权利义务的第三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
4.7 乙、丙双方保证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不违反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决议,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乙、丙方自行承担,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协议项下责任的承担。
五、违约责任
5.1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方式向甲方承担反担保保证责任及支付其他一切应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5.2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3款和第4款约定的,无论甲方是否已经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先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提存乙方应付的担保金额,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且甲方未承担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息返还预提存的担保金额。
六、合同解除
未经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通知与送达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事宜,须书面通知其他方的,应按本协议写明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送达。任何一方若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擅自变更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修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8.2 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事宜发生争议的,在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各方均同意按照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九、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项下的货币币种均指人民币。
9.2 本协议的效力是于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无论任何情况,只要甲方履行或被要求履行担保合同项下义务和担保责任,乙方同意无条件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3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其他特殊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反担保协议书》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