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5‰以内,符合生育率达到90%以上,新增计划生育三结合户10户,新增三结合基地一个,完成奖励扶助无差错,特别扶助无差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落发放到户,流动人口办、验证达85%以上,综合服务率90%以上,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三次,其中全面普查两次。强化违法生育处理力度,违法生育处理兑现率提高到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生育文化建设
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同灾后重建家园工作相结合,对每村一个生育文化大院、生育文化中心户进行重建,做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三结合户、贫困家庭助学等都要向独生女孩户斜。
2、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
在村级干部调整,班子换届等工作中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稳定和加强队伍建设,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强化村级目标考核,调动村级干部的主观能动性,重视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健全人口统计质量监控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调查和抽查,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数据的统计质量,全面对每个村要进行一次以上的调查。进一步强化组报告制度,确保人口信息上报准确、及时、要靠。
3、全面推进优质服务
在灾后重建家园工作中,重建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建立健全管理规范,形成布局合理,运作有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强化人口婚姻登记报告,拓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人员范围,加强病残儿鉴定后的出生指导和筛查,构筑人口安全防范体系。
4、深化利益导向机制
认真落实《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实施办法》,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进一步强化三结合工作,落实奖励扶助对象和特别扶助对象的调查和公示工作。
5、强化流动人口管理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完善流入人口的管理服务体系,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提高办验证率和综合服务率,确保今年流动人口管理规范达标。
6、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一法三规一条例,严格实行“七不准”和“十禁止”规定,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者的合法权益,杜绝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加大对违法生育的行政处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探索建立对违法生育处理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之有效的新机制,逐步改善执法难的局面,违法生育处理率达98%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三年达60%以上。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非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等违法行为,积极预防人口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使执法行为公正透明、规范高效。
三、保障措施
1、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目标管理
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则的原则,进一步提部群众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艰巨性、复杂性和严峻性的认识。将人口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协调组织有关部门,通过经济社会和各种手段措施,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严格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目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促进履职到位,对弄虚作假、瞒报谎称地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2、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干伍建设
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要求,加强镇村计生干部建设,配齐、配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一步落实好村级计生干部的报酬,稳定计生干伍。
制定和落实计划生育干伍培训计划,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伍。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3、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计划生育事业费必要的投入,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计划生育必要的工作经费。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__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落实上级计生部门人口计生会议和旗委十四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现行生育,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实行目标职责制管理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为薛家湾镇的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并落实到具体职责人,要求各级领导要进取参与,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严格按照薛家湾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职责书》,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职责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相关部门从根本上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构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制定的各项惠民。进取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立活动”
(一)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奖励优惠,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到位,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要按和程序足额落实兑现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养老保险金”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费,放弃生育指标奖励费,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费。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立活动”,提高家庭发展本事,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按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与各项惠民相互兼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进取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进一步深化服务计生家庭的民生意识,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三大工程”,搞好“五个服务”
(一)对婚育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监控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
(二)经过计卫联手,在免费婚检、
免费孕检的基础上,免费进行孕前优质健康检查、孕中监测;为贴合生育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继续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实现跟踪服务。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好住院分娩补贴制度,深化和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做好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要搞好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宣传服务,随访亲情服务,一条热线释疑解惑服务,推广“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四、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一)各村、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职责书》,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协调会,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行政指导与监督,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工作制度,每300-500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配备一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供给全方位优质服务。进取开展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以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人口文化活动为工作载体,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主线,利用人口学校和人口文化活动阵地进行计划生育各项、优生优育及健康知识宣传,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真情服务。
五、加强人口统计工作,全面完成全员人口信息建设工作
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的收集、更新,补录、复查、逻辑审核及纠正录入错误(如居住性质、结婚日期)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同时,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要与20__年底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比较,重点分析总人口数和出生人口情景,对有出入的数据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全员人口数据采集规范》附件一的《清理复查人员情景表》和《清理户籍情景表》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情景进行详细说明。
六、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深入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防范选择性别生育。
(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继续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
(三)与监察、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溺弃女婴行为,组织开展实名登记工作。
七、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和法规,严格控制非生育,维护好计生合法权益。
(一)深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加强对再生育审批的监督和管理。我们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加大对计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我旗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标准和要求,及时足额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征收程序规范。重点要查处往年非生育情景,规范依法行政卷宗.档案和各类制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村委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让育龄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三)加强信访工作,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由整理] 八、加大宣传力度,进取构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新格局。
抓好群众宣传、社会宣传和阵地宣传,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强化人口文化建设,构成“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教育格局。
九、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伍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认真落实市、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经过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本事,继续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流动人口评计生”的“双评活动”和“下评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