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清洁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规范大理石、仿石、木质地面和其他普通地面的清洁保养工作。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大理石、仿石、木质地板的清洁保养工作。
3.0 职责
3.1 环境维护部主管负责制定地面清洁保养计划、组织实施和质量检查。
3.2 保洁班长负责协助主管检查、组织实施地面清洁工作。
3.3 保洁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地面清洁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 大理石地面的清洁保养
4.1.1 大理石地面的每日例行清洁保养:扫净地面后,将适量静电吸尘剂喷在尘推上推尘,
该方法适用于日间循环保养,如有无法清除的污迹,应用拖布拖干净。
4.2 木质地面的清洁保养
4.2.1 木质地面日常清洁保养:
a) 扫净地面后用微湿的的抹布擦去地面上的污迹。
b) 将适量静电吸尘剂喷在尘施上推尘。
4.3 地面清洁工作的检查
4.3.1 环境维护部主管应按计划检查地板的清洁保养质量,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清洁检查 记录表》中。
4.3.2 班长按照主管订出的地面清洁保养计划,依照本规程标准跟踪检查保洁员的工作质量
和实施作业情况。
4.3.3 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员工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5.0 记录
《清洁现场检查记录表》
6.0 相关支持文件
6.1 《清洁设备操作与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6.2 《清洁剂使用标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