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目 录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 1 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 1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 ........................................... 1 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 1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 ......................................... 2 五、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 2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 安全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
故,按严重程度,安全事故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为特大伤亡事故)。
(2) 轻伤事故要当天报施工班长、安全员和工地负责人,填写“工
伤事故月报表”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每月上报总公司。 (3) 重伤和死亡事故要立即上报总公司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
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
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1) 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15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结
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
(2) 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
得擅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及旁证材料。
(3) 工地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的
调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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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与下
进行。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
(1) 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或主要
责任。
(2) 对参加施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经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取证而
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 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进行明确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
应分别追究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全部或主要责任。 (4) 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有关安全部门(或组成调查组)进行充分
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逐一作出事故责任的判断,并明确直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及要主责任人。
(5) 企业必须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职
业健康安全贯标、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1、总则
(1) 为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危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
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3) 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
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2、应急组织 1)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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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
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2) 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
现场抢救组成员。
(3) 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
医疗救治组成员。
(4) 后勤服务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
后勤服务组成员。
(5) 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长。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1) 应急组织小组职责: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
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求援指挥部、当地安监部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求援组长。 (2)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
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
尽快送医疗抢救。
(4)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
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5) 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
保护现场。 3、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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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 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3) 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 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 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
途。
(6) 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4、现场急救步骤
现场急救一般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 当出现事故后,迅速将伤者脱离危险区,若是触电事故,必须
先切断电源;若为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先停止机械设备运转。 (2) 初步检查伤员,判断其神志、呼吸是否有问题,视情况采取有
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 施救同时请人呼叫救护车,并继续施救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接
替为止。
(4) 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救护措施。 5、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以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6、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
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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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
室和企业工会。
(2)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有主
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3) 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
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应到达现场。
(4) 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
级,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5)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6) 易燃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疗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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