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考核制度(3)
幼儿园工作考核制度(三)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定职称、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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