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考核工作试行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我站中层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激励与约束,促进干伍素质的不断提高,依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上级组织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是全站中层领导干部。
考核内容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包括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与党保持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服从服务于总站的中心工作,作风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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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服务主动,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廉洁奉公,正确行使权力,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能,主要包括精通业务,熟悉本部门法规;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科学决策、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勤,主要包括工作勤奋努力,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注重调查研究,熟悉和了解本部门职工基本情况及思想状况,不断探索本部门的工作规律,总结本部门的工作经验。
绩,主要包括在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思路(包括增收节支、开源节流),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取得的绩效等。
廉,主要包括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遵守党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个人总结
中层领导干部要根据总站下达给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情况,认真总结本年度和在聘任试用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搞好书面总结。要正确评价自己的政治表现及德、能、勤、绩、公、俭、廉。既要看到成绩,也要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还要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2、本人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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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被考核的对象,均应在职工大会上述职。述职应将本部门完成工作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述职由总站组织。
3、民主测评
被考核者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
4、组织鉴定
考核工作小组将民主测评的结果归纳整理。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提出考核等级建议名单,提交站领导班子会议审定。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不称职:
(1)由于能力、水平或身体情况等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2)在职工中闹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
(3)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
(5)考核测评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是差的。
5、由分管领导或组织部门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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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分方法
各项指标满分为:德15分,能15分,勤15分,绩40分,廉15分。测评时每项指标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分别按照对应指标满分值的100%,85%,65%,30%计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干部本人实行奖惩、聘任、升降、培训及调整级别和工资的重要依据。
考核确定为优秀的,由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确定为优秀和称职的,获得今后两年聘任职务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单位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提高。
确定为不称职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责令辞职或免职。
六、考核组织领导
在站领导下,成立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纪委、监察部门监督考核过程。
七、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小组要对中层领导干部的书面总结和考核测评表进行收归,并归入干部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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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此办法主要用于总站中层干部的定期考核,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视情况可以与年度考核结合。平时考核由组织部门具体掌握。
九、本办法由站组织部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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