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成大弘晟能源有限公司油页岩二矿
主井筒备U型棚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面名称 :主井筒备U型棚
施工队长:薛志刚 施工单位:维修队 编 制 人:梁贵生
编制日期:2011年5月 1日
作业规程贯彻记录
规程名称: 贯彻时间 贯彻地点 贯彻人数 在册人数 贯彻人 主持队长 贯彻人数: 人 姓名 印 姓名 印 姓名 印 公 司 审 批 意 见 矿业分公司生产部: 2011年 月 日 机电设备部: 2011年 月 日 安全监察部: 2011年 月 日 矿业分公司总工程师: 2011年 月 日
二矿主井口往下395 m—405 m区段、410 m—440 m区段,由于受矿井压力影响,巷道支护已经严重变形(原支护为锚网喷砼)。大倾角皮带架子被挤压影响皮带运输。为保证生产需要,经矿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上述区段巷道进行开帮、挑顶、备U型棚,为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技术要求:
1、施工长度:40 m。(见施工位置图)
2、施工顺序:由上向下逐米进行,禁止分段作业。
3、严格按巷道的中心、腰线进行施工,U型钢棚架设后不能里出外进、高低不平,误差不能大于20mm.
4、施工前,对作业地点范围内(包括以前冒顶区)底板进行拉底,达到设计高度。
5、施工前,对作业地点范围内的支护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要用皮带和木板保护好电缆、压风管路、水管路,严禁损坏,处理好后方可作业。作业前,清理好作业地点的环境,看好安全退路。 6、施工前把喷射混凝土支掉,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掉帮顶伞檐浮石。开帮、挑顶后,架设跨度为5.0m的U型钢棚。采用对棚支护形式,其棚距为:1.0m最大控顶距为1.0m,严禁超控顶作业。 7、支护方式:锚杆、金属网、U型棚支护,锚杆间排距0.8m×0.8m,锚杆长度2.0m,每根锚杆使用1根树脂药卷,外露长度30-50mm。 8、锚网采用直径10#铁线菱形网,规格为长×宽=5000mm×1000mm,顶网压茬连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帮网要用串联连接,上下两
片网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相邻两片网之间要用10号铁丝连接,连接点要均与布置,间距0.2m。本巷道帮、顶全部挂网。
9、U型钢棚支护每1.0m一对,型号为U29,宽5.0m,架设的U型钢棚不能有前倾后仰、扭矩过大、卡子不紧等现象。
10、U型钢棚卡子每侧使用3个,均匀分布,并且达到预紧力要求。 11、U型钢棚之间必须用拉手固定好,每架不能小于2个,金属拉手采用废锚杆制作。
12、棚架设完毕后,必须用木拌子刹帮接顶,不能有空帮、空顶现象。 13、翻、背U型棚工程完工后,开始打木水沟,其规格为:
300 mm×500mm(宽 × 高)。木板厚度为:30mm.
14、施工时不能影响人车和皮带机的正常运输,确保人车和皮带机正常提升。
15、备棚工作结束后,开始支皮带架子的混凝土基础墩,(由于底鼓,外侧的基础墩高于里侧基础墩0.2m-0.4 m,)达到里、外基础墩高度一致,然后下落皮带架子,并紧固好螺丝。 二、 施工顺序:
搭设临时工作台 挑顶 临时支护 打锚杆、挂网、 开帮 打帮锚杆 架棚、 刹柈子。 三、 安全措施:
1、工作台用直径不小于200mm圆木搭设,铺设100mm厚木板,并且必须牢固可靠,交下人车时,要提前拆除工作台。
2、人员严禁站在皮带上进行施工,如需要停气作业,必须和大倾角司机联系好后,方可施工。
3、挑顶时,要设置设一名警戒人,不能让过往人员随意通过,通过时,要和挑顶人员联系好后方可过人。
4、挖腿窝时,必须派专人观察帮、顶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施工所支掉的混凝土和旧金属网以及杂物严禁上皮带拉走,要堆积一起,然后用矿车统一运走。 四、爆破管理:
1、由于开帮、挑顶工作量比较大,为了加快施工进度,此处施工采用放震动炮与风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开帮、挑顶。 2、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放炮员亲自接送警戒人制度;警戒距离直线不小于100m,并且有掩体。
4、开帮采用浅打眼、(1.0m深)少装药(50g/孔)、放震动炮的方法进行。
5、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铁轨、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接触。
6、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7、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8、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明接头。
9、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和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立即将把手或 10、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在等5s,方可起爆。
11、处理拒炮、残炮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处理残、拒炮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42条执行。 12、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13、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 14、其他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